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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盗版盘超5000张至少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3:23 天府早报

  最高法、最高检出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今起施行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1日联合公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这个司法解释降低了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等4种犯罪行为刑事制裁的“门槛”。

  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7种罪名,司法解释对其中4种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司法解释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和侵犯著作权罪的起刑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为3万元以上。

  相关规定

  假冒专利获利过10万可判3年

  假冒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样的规定还适用于以下3种情形: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将重判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卖盗版盘超5000张判3至7年

  从12月22日起,贩卖盗版盘超过5000张者,将面临被法院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的规定还适用于“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单位犯罪按个人犯罪3倍标准量刑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7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将按照司法解释规定相应个人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3倍定罪量刑。

  为侵权提供便利者以共犯论处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在线盗版”被定性为侵犯著作权

  司法解释明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侵犯著作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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