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挪用上千万广东扶贫办老总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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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3:5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22日消息“吞挪公款1千3百多万元,不负责任造成国家损失750万元”。21日上午,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引起广泛关注的“广东扶贫老总薛长春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三罪并罚判处薛长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薛长春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 薛长春,湖南桃源县人,今年50岁,大专文化,原广东省扶贫经济开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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