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天副县长贪污获罪10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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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5:55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日前,宁夏泾源县做 了仅22天的副县长马发旺因贪污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0月,时任泾源县交通局局长的马发旺伙同该局原办公室主任李建广、司机者月明、公路工程管理站会计妙剑锋,签订了虚假租用装载机协议,虚假编造租用装载机的付款花名册,共同贪污并均分了公路工程管理站的16万元公款。被告人李建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吕军) 论坛交流用户名: 密码:进去看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