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 卖5000张盗版碟可判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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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6: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1日联合公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是中国司法机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又一重大举措。他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执行这个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大知识
贩卖盗版盘超过5000张者,应判3年至7年有期徒刑。 “在线盗版”被明确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和侵犯著作权罪降低刑事制裁“门槛”,起刑标准“降”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为3万元以上。 侵权产品价值不按真品价格而按实际销售价或标价算。 假冒专利违法获利超过10万元最高可判3年。 为侵权产品提供进出口代理者算共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