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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委规定工程欠款可用固定资产或股权抵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6:18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12月31日前完不成拖欠工程款今年还款计划的建筑企业,将有可能因此被降低一级资质。昨天,在市建委召开的依法清欠经验交流会上,市建委主任刘永富表示,没有现金的可以用固定资产或股权抵债还账。

  据介绍,本市从2002年下半年就开始了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工作,率先在全国提出了“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建立起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使全市建设工程价款支付步入良性循环”的工作目标。2003年全年清回工程拖欠款100.17亿元,清回2002年底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9.19亿元,2004年前三季度又清回工程拖欠款96.57亿元,并于今年11月上旬前将2002年前拖欠农民工的30亿元工资全部清理完毕。

  据了解,在今年前三季度清回的96亿元工程款中,有42亿元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用固定资产、股权等抵债还款。市建委主任刘永富明确表示,鼓励企业运用这种方式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在本市拖欠的工程款中,超过80%是开发企业拖欠的。刘永富说,开发企业不清还拖欠的工程款,就不批新工程,情况严重的现有工程也要停工。12月31日前完不成拖欠工程款今年还款计划的建筑企业,将有可能因此被降低资质,而由于农民工工资问题没有兑现发生极端事件的,将通过行政、经济等手段严肃处理。作者:梁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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