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委规定工程欠款可用固定资产或股权抵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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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6:1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12月31日前完不成拖欠工程款今年还款计划的建筑企业,将有可能因此被降低一级资质。昨天,在市建委召开的依法清欠经验交流会上,市建委主任刘永富表示,没有现金的可以用固定资产或股权抵债还账。 据介绍,本市从2002年下半年就开始了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工作,率先在全国提出了“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建立起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据了解,在今年前三季度清回的96亿元工程款中,有42亿元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用固定资产、股权等抵债还款。市建委主任刘永富明确表示,鼓励企业运用这种方式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在本市拖欠的工程款中,超过80%是开发企业拖欠的。刘永富说,开发企业不清还拖欠的工程款,就不批新工程,情况严重的现有工程也要停工。12月31日前完不成拖欠工程款今年还款计划的建筑企业,将有可能因此被降低资质,而由于农民工工资问题没有兑现发生极端事件的,将通过行政、经济等手段严肃处理。作者:梁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