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建筑行业实行“廉政准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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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7:26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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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临沂讯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建筑市场信用机制,兰山区近日在建筑行业引入“廉政准入”机制。 “廉政准入”机制即逐步对在本区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公用基础设施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建立起不良行为处理、记录和公示制度。“不良行为”包括:违反工程建设有关法律、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等六大类行为。对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由建筑管理部门每月记录,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对列入建筑业不良行为记录的行为,由建筑管理部门、监察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同时,在建设项目招标中,投标申请人的不良行为凡被管理部门列入“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和“建设工程黑名单”的,在招标能力评审中按照记录逐条予以扣分。编辑:李辉【发表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