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上任22天 因贪污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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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7:41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电 日前,宁夏泾源县做了仅22天的副县长马发旺因贪污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介绍,2004年5月17日,原泾源县交通局局长马发旺被组织部门任命为副县长,后经群众举报,6月7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将其刑事拘留。经查明,2000年10月,时任泾源县交通局局长的马发旺伙同他人虚假编造租用装载机的付款花名册,共同贪污并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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