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收入不能作为院长政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8:34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昨日,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提出,衡量医院院长的政绩,不能以医院收入多少或职工收入高低为主要标准,而要以医疗服务质量好坏,医疗纠纷多少,执行规章制度是否严格,医疗服务收费是否合理,群众反映是否满意为核心内容。 据了解,明年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加强医疗市场的监管。网络编辑:甘健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