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两大管辖方式破地方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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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8:40 上海青年报 | ||||||||
“坦率地说,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不仅在处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存在,在审理其他案件中也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对司法解释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并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指定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管辖和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级别等形式,尽量使案件的审理摆脱地方因素的干扰。
人民法院还将通过加强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形式,要求法官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