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不该有的语言暴力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8:41 宁夏日报

  近日,笔者在某地检察院门厅上方看到一块铜牌,上面写着:“谁砸检察院的牌子,我们就砸他的饭碗。”这块铜牌在显示该院从严治警的决心和魄力的同时,不免使人联想到暴力和威胁。从严治警,防止司法腐败,维护法律的尊严,这本是深得民心之举,但问题是这一“口号”是否妥当?

  提到暴力,人们想到的常常是暴力行为。实际上,行为的暴力通常能损害人的身心健
康和使财产受到损失,而语言的暴力则亦能够伤害人的心灵和社会文明。

  近年来,许多地方都对一些缺乏人性关怀、生硬粗暴的标语口号进行了清除,这些标语多涉及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等领域。在“以人为本”呼声日高的当今,全社会都在提倡文明用语,以期共同营造一种文明的社会氛围。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将这样一块充满威胁性的警示牌长年挂在单位门口,且不论其主观目的是否出于善意,单就这种做法而言有悖现代文明。试想,若各单位都在大门上方悬挂这样一块要“砸”职工“饭碗”之类标语口号的牌子,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

  当今,“依法治国”已被确定为我国的治国方略,而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是建设法治文明,法治文明的一个衡量标准,就在于是否体现了“程序正义”。在一个法治国家,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任何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不受剥夺。“砸烂”一个人的“饭碗”,开除一个人的公职,实际上是剥夺一个人的工作权利,这对任何一个公民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必须依照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做出决定,并允许当事人自我辩护,允许当事人行使诉权。用人单位对职工虽拥有管理权,但并没有直接“砸烂”职工“饭碗”的权利,其最终决定权在法院或劳动仲裁部门,如此方符合法治精神。况且,该铜牌的文字所指不清,表达不严谨,其警示的对象可以理解为仅指该单位职工,也可以理解包括前来办事的群众或社会其他人士。对于前者,以权谋私、徇情枉法,自有法律的严惩。作为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这一点比任何人都清楚。即使没有这块铜牌警示,他们也一样知道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对于后者,该院恐怕没有权力直接砸人家的饭碗。

  况且,对于一个单位来说,兢兢业业干事业的人都会是大多数。而每天上下班无论是谁,都要看到这样一块充满威胁的警示牌,会不会伤害了职工们的工作热情,束缚了他们的手脚?

  常言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言伤人六月寒。”在提倡“以人为本”的今天,语言的暴力与社会文明格格不入,无疑是我们应该摈弃的。(钟玉珍)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杨振宁与女硕士订婚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花样滑冰大奖赛总决赛
年底多款国产新车上市
网友幽默汽车贴图欣赏
家居家装实用图片集
窥视房地产业偷税黑洞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