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且慢增设"袭警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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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9:01 新桂网 | ||||||||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孙桂华在21日《检察日报》上撰文指出,中国当前的袭警行为有愈演愈烈之势,很大程度上源于对袭警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因此建议刑法增设“袭警罪”。 专业人士的提议似乎份量不轻。不过,我觉得,设“袭警罪”还得三思而行。
在警察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知法犯法的报道仍时有耳闻的今天,甭说袭警,在不少地方,“骂警”都危险,陕西农民刘占国骂县长被拘留15天、陕西农妇白彩珍骂公安局长被拘留7天,志丹县农妇王荣霞骂法院院长被拘留15天…… 在这样的情形下,再增设“袭警罪”,这个罪名完全有可能被某些心术不正的警察滥用,成为他们随便侵害公民人身权的挡箭牌。届时,公民的权利将会更加脆弱。 至于说用设立“袭警罪”来保护警察的说法也未必成立。因为普通老百姓面对警察的执法,一般不敢用鸡蛋碰石头。而真正的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即使刑法有“袭警罪”,仍会暴力抗拒警察的执法。 公平和倾向弱者是现代法律的基本价值观,拿着武器的民警相比起其他群体而言,算不上是弱者吧?所以,在再给警察权利锦上添花之前,是不是应该先给公民权利送点炭呢?我想,即使增设“袭警罪”是大势所趋,在增设“袭警罪”之前,是否应该先增一个“扰民罪”呢? 广东 练洪洋 作者:练洪洋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