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政委岂能为杀人嫌犯当说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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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9:01 新桂网 | ||||||||
据《兰州晨报》12月21日报道,12月16日,甘肃崇信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效海的儿子王军,无故将12岁的崔磊打死,之后,浑身是血的王军坦然走进该县城一网吧上网。事发后,崇信县公安局朱政委先后两次到崔家,送去1万元试图了结此事,并称公安局已经尽力了。 无缘无故杀人,竟然还能如此神情若定地进网吧上网,实在令人惊讶;尤其让人不可想象的是,公安局的政委竟然成了杀人嫌犯的说客!
如果不是王军背后有个当公安局副局长的爸爸,料想他也不敢如此胆大妄为;如果不是有当副局长的爸爸的位置在那里,谁也别想指使公安局政委去当私了的说客。可是,话说回来,有了当公安局副局长的爸爸,就可以胡作非为了吗? 当然不能。在我国旧时还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朴素法制观念,更何况现在我国的法律已经逐渐完善,又岂能容许杀人狂徒逍遥法外?但是,王军杀人一事大大出乎了常理。杀了人不但没有仓皇逃窜,反而神情若定地进了网吧上网;尽管警方称已将其刑事拘留,公安局政委却亲自出面帮其“摆平”! 且不论朱政委拿的钱是副局长本人所出还是公安局报销,单就堂堂一名公安局政委出面当说客,就足以载进“中国人情史”。何其荒唐!维护公民人身安全、捍卫国法尊严的公安局竟然公然枉法;掌管一县治安工作的公安局,竟然对副局长的儿子杀人“网开一面”;负责一县公安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县公安局政委,竟然成了杀人嫌犯与受害者之间私了的说客,还大言不惭地称公安局已经尽力了。笔者实在不知道那位朱政委所说的“尽力了”到底尽了什么力! 显然,公安局政委出面说和私了的背后,正折射出执法者的“潜规则”:执法者为自己的执法行为假想了一个“自由裁量空间”,幻想着用一种压制或者私了的办法来构建自己的特权空间。作为公安局的政委出面担当说客,恐怕其中还有更为复杂的人情和体制因素,也许是身不由己,也许另有所求。 但是,不管怎样,副局长的儿子都没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执法机关的执法者也没有理由和资格担当违法者私了的说客,而这种游说和私了意念的产生往往就意味着枉法的开始。 行凶者的父亲——崇信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效海,尽管自始至终没有在新闻中直接出现,但也应将其查个清楚。儿子王军杀人,公安局政委出面说情,他是否在其中扮演了某种角色?(吴知鱼) 作者:吴知鱼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