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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十六岁的爹"应靠法律来杜绝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9:01 新桂网

  据《深圳特区报》12月20日、21日报道,16岁男孩周天明因为不堪父母的长期吵闹,而坠入一个比他大整整10岁的发廊妹的情网,最后荒废了学业与该女子同居,并生下一个男婴。一个没有能力养家糊口的少年,糊里糊涂地过早背上了生活的重担。

  据报道,周天明一家在经济较困难的时候,其乐融融,周天明一直生活在父母的关怀之中。然而,当经济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之后,父母却整天陷入吵闹之中,对他不管不问,最
终造成了这位少年在情感的失落中失足,成为“十六岁的爹”。

  周天明成为少年父亲的悲剧,是家庭道德在经济大潮中滑坡的一个缩影。但不要忘了,对于未成年人的行为,其监护人是有责任的。因此,笔者认为,要让少年父亲的悲剧不再重演,光提升家庭道德远远不够,还必须依靠法律的力量。

  勿庸讳言,当今的青少年,在经济条件、生活条件得到大大提高的情况下,在可接触的事物也比过去丰富得多的情况下,精神生活却较之过去贫乏了许多,感情上的满足也比过去欠缺了许多。这也是诸如少年父亲的产生、青少年情绪的暴虐冲动等现象出现的主要因素之一。而青少年的精神生活,最主要的来源就是家庭,但现在的父母对孩子精神上、感情上的关怀却少之又少,觉得只要在生活上、经济上满足了孩子,自己就尽到了责任。殊不知,孩子所需的远不止这些。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特别是对于青少年来说,如果在家庭中找不到情感的寄托,他们必然到外面去寻找。而不成熟的、可塑性极强的心理,使他们很容易在寻找中偏离方向,成为“问题少年”。今年以来发生的太多的少年杀人、伤害、强奸案例中,涉案少年多是出于父母的“失控”,从这一点来说,对于问题少年的产生,父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正由于青少年心理上的特殊性和对青少年的保护,一些国家对父母的责任进行了法律上的强制要求,如果父母对青少年“失控”没尽到责任,父母或监护人将有可能因此获罪。在我国,父母对孩子的关怀还处于道德层面,但鉴于目前道德观念的混乱和复杂,如果仅依靠监护人家庭道德意识的自我觉醒,恐怕难阻止类似周天明这样的少年父亲的再次出现。

  要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法律必须对监护人进行法律上的强制要求,使青少年的精神生活、情感要求成为法律所保护的对象。

  (廖德凯)

  作者:廖德凯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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