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法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重点警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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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9:30 生活报 | ||||||||
本报21日讯今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正式启动警示教育活动,这次警示活动的重点对象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解决缺乏正确的权力观、用人观、价值观,滥用权力为本人、子女、亲朋好友和下属谋取私利,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接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 据介绍,权力较为集中的审判、执行、管钱管物、选人用人的部门,是此次警示教育
对查实确有违法违纪问题的人员,要严肃处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该给予纪律处分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这次活动将于2005年2月5日结束。(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