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防止出现“高考移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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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11:1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呼延思正)2005年我省继续执行报考者在陕常住户口必须满3年的规定,各级招办在报名时要认真审查报考者的户籍状况,重点审查往届生、转学学生和在外地借读的学生。各中学要严格学籍管理,严禁伪造中学学籍档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动员其尽早回原籍报考。对为考生弄虚作假提供便利的有关人员,要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户口在我省,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职工或职工子女确需在当地借考的,在考试科目、形式及计分办法与我省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或其父母工作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申请,征得同意后再报户口所在县(区)及市(区)招办同意,并报我省招办批准方可在外省借考;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户口职工或职工子女确需在我省借考的,应由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并征得在我省借考的县(区)及市(区)招办同意,同时报我省招办备案。省内不得跨市(区)借考。 相关专题:海南高考移民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