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打手”举报不实假立功 昨日终领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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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14:46 桂龙新闻网 | ||||||||
昨日上午,充当“江湖打手”的梁波基在玉林被执行死刑,这一天他终究没能躲过。两个月前,屡屡故意伤人的梁波基被法院判处死刑后,声称要带罪立功举报他人重大犯罪线索,从而曾被法院暂缓执行死刑。 不问缘故拔刀伤人
2001年6月23日23时许,李文强(已判刑)在玉林城区一家茶座与曾某及黄某发生争吵。双方离开茶庄后,怀恨在心的李文强纠集了梁波基及陈家通、陈豪、陈家任、杨富豪(均已判刑)等人,分乘3辆摩托车追上黄某,将黄某从摩托车上踢下来对其殴打。而梁波基与陈豪、陈远则冲上去对倒地的黄某连捅6刀(经法医鉴定,黄某的伤势构成重伤)。 千元酬劳充当打手 李勇锋、李世锋和莫文健、王强、邓仁才等人在玉林非法从事传销,2003年3月因邓仁才带走李勇锋等人的传销下线双方发生矛盾。同年7月初,李勇锋向杨玉兰提出要出钱雇人教训邓仁才,后找到朱武龙让其殴打邓仁才,并付给朱武龙500元“定金”。 同月6日,李勇锋又给了朱武龙500元。次日,朱武龙与朱武咏、陶世伟欲去找邓仁才进行伤害时,被巡警查获。同月15日上午,朱武龙又找来朱奋轻、梁波基和梁飚等人,到玉林市中林公司宿舍附近路段等候邓仁才。当天16时许,邓仁才和妻子刘荣秀途经该路段时,梁飚持水管朝邓仁才小腿打了1棍,邓仁才倒地后,梁波基持刀朝邓仁才连捅数刀,随后逃离现场。邓仁才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同月19日死亡。当天傍晚,梁波基领到1000元“辛苦费”。 虚假举报妄想逃命 玉林市中级法院认定,2001年6月23日至2003年7月15日,梁波基参与伤害作案4起,致1人轻伤,1人重伤,2人死亡。根据这些情况,法院认为梁波基虽然在伤害黄某、罗某、陈某时,未满18周岁,但在对邓仁才实施伤害时,已满18周岁,且属受雇于他人,直接用刀致死邓仁才,主观恶性极大,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玉林市中级法院宣判后,梁波基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10月15日,梁波基向玉林市第一看守所递交了有关他人重大犯罪事实的检举揭发材料,看守所于同日将检举揭发材料移交公安机关侦查,而其所检举揭发的两项事实可能导致法院对梁波基进行改判。据此,检察官向玉林市中级法院口头提出对罪犯梁波基暂缓执行死刑的检察建议。 该市有关部门对检察官的建议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并及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汇报。该院经审查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于11月1日作出撤销对罪犯梁波基执行死刑的命令,暂缓对其执行死刑。 但有关部门对他举报的线索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举报不实,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便维持了原审法院判处其死刑的判决。 (伍世希) 来源:八桂都市报 责编:梁凯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