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2月22日电 近两年,青海省深入开展了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取缔关停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限期治理了一批污染危害大,扰民严重的污染企业,完成污水治理项目7个,淘汰关闭了32个水污染严重企业。
国家七部委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的通知下发后
,青海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西宁市2004年补助治理资金62万元,对西宁地区污染较严重的企业,通过限期治理,督促整改,污染项目限期治理率达75%。先后对西宁特钢集团等企业的废水排放进行了监督治理,使其达标排放;对青海星火铬盐化工厂,因其六价铬污染严重,进行停产治理。海东地区以109国道沿线为重点,狠抓水泥行业和硅铁企业污染治理,民和大通河水泥厂、浦峰水泥厂和互助西威水泥厂的治污设施正在建设中,全区水泥企业的粉尘达标率已提高了30个百分点。17家硅铁企业的37台矿热炉中,已完成治理任务通过验收的有7台;已完成治理,申请验收的有7台;正在安装除尘设施的有10台;还有的正在筹备中。还将辖区各县医院的医疗污水列为重点治理目标,互助土族自治县的医疗污水治理已通过达标验收,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平安县已完成治污设施建设,化隆回族自治县和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的治污设施正在建设和筹备中。关闭了互助土族自治县和乐都两家小造纸企业,对一些排污单位采取了停产、限产、限排污水等措施,使湟水河水污染严重的趋势得到一定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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