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元旦起上海将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0:35 华夏时报

  本报讯从明年1月1日起,上海将设施新的《上海市档案条例》。记者昨天从市档案馆获悉,修改后的《上海市档案条例》首次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写入法规。

  新《条例》对档案馆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作出创设性规定,首次明确市和区县综合档案馆是同级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的集中查阅场所,政府各部门以及依法进行行政管理的政府派出机构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报送备案的同时,送交同级综合档案馆。对
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撤销机构、非常设机构的档案还明确了移交时限。

  档案馆相关人员说,《条例》的增改制约了政府部门移交档案的职责,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方便。原本要到不同地点查询的内容,因为政府部门已及时报送、移交档案,市民在档案馆都能集中查阅。

  新《条例》从法规上确保“一门式”公共服务,为明年扩大政府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更好地为百姓服务做好准备。

  近期,上海市档案局正在制定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确保新条例有力推行。

  (王楠)(来源:华夏时报)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