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必须被尊重和敬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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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2:08 京华时报 | ||||||||
作者: 秋子依风来源: 有人可能会担心,对为救人而闯红灯的的哥进行处罚,会不会导致以后没有司机愿意救人?笔者认为不会。只要司机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相信在遇到类似情况后照样会去闯红灯救人,但只要他(她)是一个有法治观念的人,就应该认同交通部门的处罚。
笔者由此想起了有关哈佛大学校规的故事。哈佛大学有一项校规:学生借阅的珍贵图书只能在图书馆阅览,不得带出图书馆一步。18世纪的一天,一名学生借阅了两本珍贵图书,因当天没有看完,他把书带出了图书馆。当天夜里,图书馆发生火灾,其他图书焚烧一空,而这两本书却因此得以保留。事后,这名学生将书交还给学校。哈佛大学召开校会,校长为该学生保留了学校最珍贵的图书而对他表示最高的谢意,然后当众宣布将其开除。哈佛大学的校长说了一段至今仍为人们铭记的话:你保留了学校最珍贵的图书,理应得到赞赏;你违反了学校校规,理应被开除。 哈佛大学的校长维护校规的做法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只有人人都保持一份对制度的尊重和敬畏,社会才能有条不紊地运行。因此,我们不该为救人的哥被罚而耿耿于怀。当然,对的哥的义举也不能漠然置之,相关部门应对他进行奖励。 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依然可能遇上诸如的哥为救人闯红灯之类的制度与人性的冲突,我们仍然要对法律的制度保持尊重和敬畏,这是法治社会走向健全的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