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 区域不同收费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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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2:28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上海拟调整停车收费标准,以解决路内路外停车价格倒挂、环内环外价格差别不大的现象,从而缓解市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问题。在昨天召开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发言人焦扬介绍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目前上海基本停车泊位约为34.9万个,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为6:10左右,公共停车泊位(13万个)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不足1:10。
新制定的《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明确本市将实行公共停车系统信息联网制度。实行该制度后,驾车者只要通过电话就能知道欲前往的停车场的泊位情况。到明年年底,内环线内30%的对外营业停车场都将进入该系统;到2006年年底,上海目前所有的对外营业停车场都将进入该系统。 焦扬透露,《办法》经过进一步细化后,就可正式对社会公布。 同一区域“道路停车”高于“路外停车” 焦扬在回答晨报记者提问时说,上海的停车价格机制存在着路内、路外停车价格倒挂的现象,形成了“路内停车日增、路外泊位闲置”的怪圈。 焦扬介绍,针对该问题,《办法》对停车场(库)停车价格收费制定了两条原则。一是本市停车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停车场(库)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如道路路内设置的停车场(库)等,其停车收费执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指外商独资的停车场、社会停车场(库)等,这些停车场(库)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指对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及供本单位、本居住区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泊位等实行指导价。 相对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可在政府定价基础上,在允许范围内作上下浮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服务,应当按照同一区域“道路停车”高于“路外停车”的原则,其中道路停车场将由政府部门定价、管理。 时间、区域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 焦扬在回答晨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本市环线内外停车价格差别较小,未能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不同区域的停车供需关系的作用,甚至加剧了市中心“停车难”的矛盾和交通拥堵问题。上海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确定停车收费标准,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停车供求关系。道路停车可采取按时或者按次方式计收停车费。道路停车采取按时计费的,可以根据周边地区的道路交通状况,采取累进计费或限时停车的办法计费。记者钱鑫 李宝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