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原处长又领新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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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4:5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因贪污、挪用公款460万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原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财务处处长贺生富,在服刑期间又被查出另外一笔挪用公款160万元的犯罪事实。北京崇文法院近日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与原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 1997年,做了20多年会计的贺生富升任财务处处长,生性豪爽的他在酒桌上广结酒肉朋友,最大的手段就是出借公款。1999年5月,北京国通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玉先后宴请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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