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增值税起征点下月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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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5:54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从明年元月1日起,我市将提高个体增值税起征点,全市个体增值税起征点统一执行标准为:个体应税货物销售按5000元/月征税,个体应税劳务销售按3000元/月征税,按次(日)征税标准为200元。 有关部门负责人称,提高个体增值税起征点,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支持我市个体经济发展,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促进再就业工程顺利实施。
(记者 李 伟)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