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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告首批行政执法主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6:08 深圳商报

  深圳公告首批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活动超越公告的职责和权限范围视为无效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张惠屏陈晓薇)记者昨天获悉,我市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已经市政府批准,并在第46期《市政府公报》上将其职责和权限范围等事项予以公告。根据
去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在市政府公告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执法活动,未经公告或者超越公告的职责和权限范围的执法活动无效。

  执法职责和权限是公告重点

  市法制办法制协调处处长王延平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问题产生的投诉数量较多,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因此,对这些行为主体的规范和监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为避免执法权被滥用,也有必要对其执法职责和权限进行审查和界定,并向社会公告。

  行政执法主体有严格界定

  王延平说,目前,按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大多行使包括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行政职权。但在政府行政机关中,有一些部门只履行行政决策和行政许可的职能,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因而不是行政执法的主体。《规定》对行政执法主体有严格的界定,所称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依法设立,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并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机构和其他组织。具体包括:(一)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设立,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局、委、办);(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能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机关的派出(驻)机构,如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及其税务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及其工商所;(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组织或其他组织。

  企业不能作为委托执法组织

  据反映,在现实中,有的行政机关委托企业进行执法,有的委托清洁工、保安等临时工进行罚款,委托执法活动混乱,群众意见很大。对此,王延平说,行政执法权是行政机关的法定权力,原则上应由行政机关自己行使,即使因特殊需要委托其他组织行使的,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规定》,受委托单位的条件非常明确,其中第一条就要求是依法设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纯粹的企业不能作为委托执法组织。此外,有符合条件的执法工作人员,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都是必备条件。王延平说,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组织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执法主体,受委托的组织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而且只能在委托范围内实施执法活动,但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执法主体,也有必要对其合法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查并向社会公告。

  市民可投诉违规执法活动

  《规定》实施后,市法制办对市政府各部门及机构行政执法主体(含受委托执法的组织)进行了清理和审查,并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分两批对上述行政执法主体统一进行公告。据介绍,此次获市政府批准公告的首批行政执法主体共有149个,受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有8个。公告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等。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目前正在审查中,预计将在明年初获批准公告。

  《规定》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机关、机构或者组织,向市法制工作部门和市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提出意见。而违反《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机关、机构或者组织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由市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短评

  一面“正冠”之镜

  我市首批行政执法主体获市政府批准,并将其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向社会进行公告。之所以要公告,目的是为了防止滥用职权,方便群众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从一定意义上说,一纸公告,正是一个责任政府、权威政府的“正衣冠”之镜。

  正在开展的“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把守法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做到“守法”,各级政府机关要当表率,发挥示范作用。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市的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从实践来看,行政执法主体不规范仍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方面,作为被执法对象的公民,很多人对行政执法主体不了解,特别是对法律、法规、规章赋予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和权限不清楚,因而对执法人员不信任甚至产生怀疑,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另一方面,行政执法主体越权执法、不履行执法职责或消极履行执法职责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导致某些执法领域秩序混乱。此外,社会上还有一些没有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甚至个人,假冒执法机关的名义乱查乱罚,使不明真相者上当受骗,扰乱了国家行政管理秩序,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行政执法权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权力,它能够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资格、经营活动以及财产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制裁,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带头守法。通过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审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其执法资格、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等事项,这对进一步改进我市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作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等,都将产生积极作用。

  爱国守法诚信知礼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张惠屏陈晓薇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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