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某航空货运公司经理刘炳涛获国家赔偿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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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7:07 水母网 | ||||||||
水母网12月23日讯被误捕羁押9个月的芝罘区居民刘炳涛,近日获国家赔偿。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赔偿决定书说:由责任单位向其赔偿1.5万元。 刘炳涛是我市某航空货运公司经理。2000年8月10日被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刑事拘留;同年8月24日批准逮捕;2001年5月9日取保候审,共计羁押273天;2001年10月17日,有关执法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并将所扣押的刘炳涛个人财产予以返还。市中院赔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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