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推行土地“预算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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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7:08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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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307:08:27)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通讯员郭齐成、方荣华报道:15日,竹山县城关镇明清村村民殷国明开垦的70平方米荒地,经镇国土资源所验收合格,他家的住房扩建工程才得以批准动工。 从2001年开始,竹山严格实行土地“预算管理”,即根据新增土地和存量土地“收入”的多少来确定用地“支出”。凡违背政策的建设项目用地,坚决不予审批;即使政策允许、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也一律使用存量土地;存量土地不足的,用地单位或个人必须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补充耕地协议书,先补后用;凡补充耕地措施不落实的,不批准占用耕地。 具备防洪、治污、休闲等多功能的城关防洪大堤,批准占地面积82亩。早在3年前工程酝酿阶段,该县就投资在附近的潘口乡三台村修复北星河沿岸水毁耕地。到今年底,防洪工程征地指标尚未完全使用,新增200亩耕地的规划已提前实现,远远超过应补耕地面积。 宝丰镇是全省“重点中心镇”,每年批准小城镇建设用地20亩。尽管有用地计划,该镇仍采用“占一补二”的办法,连续3年开发九里岗荒坡,并通过整理提高原有耕地等次,增加有效耕地面积320余亩。 4年来,该县通过开发整理净增土地1.1万亩,实现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