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通知:要求民工追讨工资要快立审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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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7:44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22日讯“农民工追讨劳务工资,法院设置专人负责引导诉讼,尽可能避免农民工往返奔波。”省法院今天向全省下发《关于加大审判和执行工作力度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立案、审理和执行要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和其他强制措施,加快案件运转速度,快立、快审、快执。 针对我省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中有近三分之一属于“三无”(无欠据、无合同、无工
(黑龙江日报) 作者:蔡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