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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副书记杨德录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7:52 黑龙江日报

  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部署和省委在全省干部和公务人员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两风”建设的要求,省纪委、监察厅决定“两节”及今后一个时期在全省深入开展狠刹领导干部收钱送钱、买官卖官、纵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等问题的专项举报,以此把“两风”建设引向深入。对此,记者采访了省纪委副书记杨德录同志。

  问:为什么要开展这次专项举报?

  答: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洁俭朴过好“两节”,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一贯的要求,是我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化“两风”建设的延伸,也是培养文明健康礼尚文化,树立清廉之风的需要,更是广大群众的强烈呼声和迫切希望。但从查处田、韩案件揭露的情况看,确有少数领导干部党风不正、为政不廉,以各种名目送钱收钱,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弄权勒卡,贪图享乐,他们的所作所为,践踏了党风,毁掉了一批干部,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带坏了社会风气。而这些不正之风并没有因田、韩受到查处而完全刹住。现在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防止一些单位、部门和领导干部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于不顾,顶风而上,省纪委、监察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专项举报。狠刹领导干部收钱送钱、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为深化全省警示教育活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问:这次专项举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这次专项举报要围绕以下主要内容开展:

  1、领导干部收钱送钱、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的问题;

  2、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及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等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问题;

  3、领导干部为跑官要官者充当代言人或中介人的问题;

  4、违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失泄密的问题;

  5、领导干部放任、纵容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牟取利益的问题;

  6、领导干部不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

  7、巧立名目发放各种津贴、奖金,尤其是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津贴补贴后,突击乱发钱物的问题;

  8、领导干部奢侈浪费、公款消费的问题;

  9、借“节日”之机滥发钱物、各种购物券、代金券和公款吃喝的问题;

  10、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拜年、送礼和宴请的问题;

  11、行政执法干部执法犯法、贪赃枉法、不依法行政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的问题;

  12、政法干警收礼受贿、贪赃枉法的问题;

  13、各级国家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赌博和到国(境)外赌博的问题;

  14、国家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在上班时间、会议时间或下基层期间打麻将的问题。

  问:组织这次专项举报工作有什么要求?

  答:第一,强化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缜密组织,认真实施。落实领导责任,实行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并严格专项举报线索的移交、转办和自办程序,防止专项举报处理过程中的随意性,杜绝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第二,强化宣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专项举报的内容和投诉方式向全社会进行公布,鼓励群众大胆举报。署实名举报。对署实名举报的线索,要及时查处,并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为举报人保密。对于实名举报有贡献的要给予奖励,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第三,强化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从专项举报中捕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并集中力量查处专项举报中的大案要案。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严肃处理;凡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有‘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至少一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对‘买官卖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放任、纵容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牟取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凡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开除党籍”的规定。对以监督为名,诽谤、侮辱、诬陷他人的要坚决查处。

  第四,强化信息反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举报、控告、申诉进行统计分析,筛选有价值的信息,为搞好警示教育及时提供典型素材。要及时推广专项举报中的创新做法,通过《信访举报(专刊)》,交流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举报工作的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问:这次专项举报工作怎样组织实施?

  答:这次专项举报的时间安排是:从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8月末。采取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网上举报、设立举报信箱、直接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部门举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部门实行全天候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省纪委、监察厅举报中心电话号码:0451-53636509,举报工作接待室设在南岗区马家街68号。各市(地)、县(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号码、举报网站、举报工作接待室都将在当地媒体上公布。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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