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接送学生当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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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8:10 沈阳晚报 | ||||||||
最近一段时间,交警部门在路检路查中经常发现,随着郊县农村中小学并校和幼儿园的不断增多,为了单纯解决小学生和上幼儿园小朋友上下学路远的问题,竟有人花上两三千元钱,买来手续不全的二手小客车或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报废面包车,接送小学生或幼儿上下学,其不知正是这种违法违章行为,埋下了各种事故的祸根。 新颁布实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
笔者建议,学校老师、幼儿园负责人,要从关爱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的实际出发,坚决拒用手续不全、超过使用期的报废车接送学生或幼儿,从源头堵住隐患漏洞。少儿家长切不可贪图一时便宜便利,让孩子搭乘手续不全车和报废车。相关车主、驾驶员也要从我做起,“关爱生命,安全出行”,莫贪利忘义。(程维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