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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接送学生当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8:10 沈阳晚报

  最近一段时间,交警部门在路检路查中经常发现,随着郊县农村中小学并校和幼儿园的不断增多,为了单纯解决小学生和上幼儿园小朋友上下学路远的问题,竟有人花上两三千元钱,买来手续不全的二手小客车或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报废面包车,接送小学生或幼儿上下学,其不知正是这种违法违章行为,埋下了各种事故的祸根。

  新颁布实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
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第二十一条还规定,“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述所谈到的手续不全的二手小客车和早已超过报废期限的面包车,均属法律规定严禁上路行驶之列。

  笔者建议,学校老师、幼儿园负责人,要从关爱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的实际出发,坚决拒用手续不全、超过使用期的报废车接送学生或幼儿,从源头堵住隐患漏洞。少儿家长切不可贪图一时便宜便利,让孩子搭乘手续不全车和报废车。相关车主、驾驶员也要从我做起,“关爱生命,安全出行”,莫贪利忘义。(程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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