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受理珠江口溢油赔偿案 为国内最大溢油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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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8:17 浙江在线 | ||||||||
中新社广州12月22日电 备受关注的“12·7”珠江口碰撞漏油事故有了新的进展。12月20日下午,两艘肇事船舶的代理律师在相互接受对方担保后,同时向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提交了解除扣押船舶申请书。 他们还约定,因两轮碰撞引起的一切索赔和纠纷将随后提交该院审理。广州海事法院准予双方申请,于当日向中国海事部门及双方船舶送达解扣文书。
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王玉飞庭长今日此间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现代促进”轮提交设立海事赔偿责任基金的书面申请后,法院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办理。如果法院准予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裁定生效后,除非涉及救助费用等非限制性债权外,“现代促进”轮的其他债权人将不得因任何原因向法院申请扣押该轮。 此次船舶碰撞事故势必会给广东省海洋环境,特别是渔业资源造成巨大损失。根据以往经验,环保、水产部门会向肇事船舶提出油污损害索赔。广州海事法院副院长詹思敏表示,广州海事法院已做好一切准备,一旦油污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到法院,将集中审判骨干力量,尽快审理,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胡后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