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营经济将获更大扶持三成多职工在民企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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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8:18 济南日报 | ||||||||
新华社电 (记者邓卫华) 12月17日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山东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岗位的主力军,山东省三成以上城镇从业人员在民企实现就业。 我省自2002年初提出发展民营经济、高新技术、外资外贸三大亮点。三年来,山东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25%左右,并崛起了力诺、龙大等一批知名民营企业。
民营经济在促进地方经济增加、促进地方产业链条形成的同时,也成为吸纳城镇就业人员的主力军,每年提供新的就业岗位20多万个。目前,山东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约738万人,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6.4%。 下一步,山东省将加快中介服务组织体系的建设,力争在3至5年内,初步建立起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监管合理的中介服务组织体系,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环境,以吸纳更多的从业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