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表示今后不再批准组建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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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8:22 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海口12月22日电(记者周正平)21日至22日在海南省博鳌举行的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上,国家广电总局明确表示:今后不再批准组建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原因是作为喉舌性质的电台、电视台组建的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容易与社会上一般理解的产业集团的概念相混淆。 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赵实代表广电总局在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指出,广电总局今后
国家广电总局的决定显示:事业产业分开运营是下一步广电系统深化机构改革的发展趋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