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能办房产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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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8:30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昨天获悉,建邺、栖霞、六合、浦口、雨花台等五区的130多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上的违建房,将转为中低价商品房,由开发商补交土地出让金、住户补交房款后补办土地证和产权证。另一部分农民居住的则转为经济适用房。 据了解,南京建邺、栖霞、六合、浦口、雨花台这五个涉农区,几乎都有集体土地建房。起初是以农民公寓的名义,解决城郊农村群众的住房困难。后因房价飞涨,巨大的利润
针对多数集体土地已建楼盘已入住住户的情况,此次南京市提出了分类清理、有情操作的思路。目前,5个存有集体住房的区都已成立了由国土、规划、税务等部门组成的清理办公室,对居民购买已入住的,视同中低价商品房;当地农民购买所谓“农民公寓”的,纳入经济适用房,准予3%的利润率,相关街道和村子要将私自收取的“卖地款”交上来,开发商除补交土地出让金外,还要将多收的“利润”吐出来,住户按中低价商品房和经适房补交房款后,办理两证。这样一来,加上在建的南湾营、河西雨润南路、下关幕府西路等中低价商品房项目,全市中低价商品房的建设面积就超过了100万平方米。 作者:高利平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