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止售卖果子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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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0:46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深圳市卫生局日前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明令禁止餐饮业经营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以防非典。违令者将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举报每宗将给予200元奖励。 深圳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虽然目前尚未出现非典疫情,但为做好今冬明春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防治工作,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特发出果子狸禁售令。希望各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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