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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物业罢收风波始末(3)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1:13 郑州晚报

  “电力”催收和调研同时进行

  郑州市规划局家属院和伊河大厦的物业管理和服务,由郑州市建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一连发了两份催费停电通知,你不提供票据,又不上门收费,我咋办呀?”昨天,
其经理邓明华着急地向记者反映,17日和20日,他们接到电业局西区分局的通知,通知说,“物业公司明确提出拒交电费,”最迟23日上午以前及时结清电费,因欠费停电引起的后果,有物业公司承担。邓称,如果到23日真的停电,大厦内40多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将受到影响。于是,他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递上了《紧急情况反映》。

  郑州市电业局是什么态度呢?该局市场营销部主任郑琰对《郑州晚报》记者说,超标到户的前提是,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由于投资大,大约5-6亿元资产,仅靠他们的力量够呛,将来等条件好了再说。

  如果开发商没有办成每户,把资产移交就可过户,这就需要政府投资,或者涨电价。而小区的条件和想法也不一样,资产移交须经业主同意,而很多小区都没有业委会,不能物业公司说了算。 他建议政府出配套政策,规范资产移交。据了解,他们正准备开始一户一表改造,年底可以开始,但面积不会太大。

  他说,市场调查物业公司不配合,物业协会不谈不联系。“无论如何,应该先收电费,不能拿国有资产开涮。”欠费已有很多小区,每月的电费700多万元,将来滞纳金谁来负担?过年后滞纳金还会有较大的增长。物业公司应该坐不下来,先清欠费再谈,至少要有态度。快过年了,领导对电费收缴要求很高,闹僵了更不好谈。

  随后,市电业局正式通报近期工作,进一步与市直有关单位就物业小区问题再次沟通和汇报。按照丁世显副市长的要求,本着“讲大局、保稳定”的政治要求,继续保持对物业小区的正常供电。目前正在落实物业小区的基本情况,进一步研究对物业小区问题的解决办法。

  自来水期待“一户一表”改造

  “自来水”一直以来都不承认代收,该公司有关人士表示,首先保证不停水,至于欠缴的水费,协商不成还要政府出面。开发商申请的,合同可以变更,是很好的办法。“天冷了,水管爆裂的事情时常发生,可能造成一定区域内停水,但与罢收无关。”他强调,他们会在1-2天内抢修完毕,决不无故停水。一户一表改造,眼前基本停止。因为新的水价执行后,一户一表的改造费打入水价,可以免费进行改造,估计不到5年的时间,市区可以改造完毕。目前,改造材料的采购、施工队伍的组织,已经准备就绪。

  他说,如果超表到户,向业主直接收费,还得物业公司的配合,提供名单和管网的数量、质量及安装情况,将来才能进行维修。物业公司应该牵头,配合更名,让业主与自来水见面,签订供水缴费合同。水表改造过程中,水表的计量和质量必须经过鉴定,才能保证买卖公平。

  庭院的水表和管网,有的是五六十年代安装的,至今还用,当初有的开发商安装的就是不合格产品,很多已经淘汰,不仅计量不准,而且水质没保障。前三年,水表不到2万块,现在已经有15万块了,将来达到60万块,改造的费用很大。现在,很多小区收费进不了门,该缴费的缴费,该协商的协商,水费是国家的钱,总不能拿工资兑钱保开工吧?

  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李章栓说,正在和物业公司接触,但是没有新的进展,如果有条件成熟的就过户,不成熟的,可以改造。目前正收集意见,然后根据物业公司要求再说。

  由“风波”到“风暴”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自11月11日起,郑州物业管理协会发出“罢收革命”的信号后,短短十几天内,参与罢收的物业公司达到了446家,并在郑州闹得沸沸扬扬,有媒体甚至称,“风波”已经演变成“风暴”。

  “我们已被逼到死角,不得不采取行动,回到法律给我们限定的本来的位置上去。” 郑州市物业协会秘书长武凤翔无疑是这次风波的“焦点”人物,自11月11日开始,他的名字便频频出现在媒体上,记者也曾多次和他联系,但大多时候,它的手机都处于“接听”状态。他认为这次“革命”是为物业公司“维权”,无论结果如何,他们都要坚持下去。

  值得关注的是,从物业公司开始酝酿“罢收革命”开始,媒体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且推动了整个事情的进展。

  “最近这段,物业罢收事件一直占据着省内和郑州各大媒体的重要版面,我也一直在关心着这个事情的进展。”郑州中原区一位李姓市民如是说。

  “罢收革命”每一个进展,都受到了传媒的跟进式报道,郑州所有主流媒体都以各种形式对此事件进行了关注。与此同时,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重量级权威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重点报道,网络上的报道则更是不计其数,在全国都引起了较强轰动。

  “维权风暴”背后的利益之争

  这次“罢收风波”在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武凤翔看来是一次维权,为物业公司维权,而郑州市电业局新闻中心胡宏伟认为,这是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之间的矛盾。那么这次风波所争执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呢?

  武凤翔对发动这次“革命”的解释是,长期以来,一些物业公司替水电气暖等企业代收费,从未获得过任何报酬,还必须全额缴费,而常有业主不理解物业公司而拒缴费用,造成物业公司被动垫费亏损,仅此一项郑州物业公司每年发生的亏损少的1.2万元,多的达120万元。更为致命的是,物业公司代收费,以前可以向业主开具免税的代理发票,但政府税务部门通知2005年起不再提供代理发票,以后再替水电气暖等企业收费,必须缴纳5.5%的税。

  而水电气暖也有充足的理由反对“物业罢收”,郑州市电业局新闻中心胡宏伟的说法颇具代表性。作为企业,他们也想向最终用户收费,但是目前他们收取费用直接对应的是小区开发商的总表,物业公司要罢收费用,应该是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如果物业公司不收了,那物业公司应该给业主有个交代,让业主进行一户一表改造。”

  很明显,这次风波中一个最终的焦点问题是,代收费到底该由谁来收?如何收?

  “积怨”的三角关系

  表面上,这次“物业罢收风波”是因为代收费的问题,实质上,一个更为深刻的问题在双方的争执中浮出水面。

  按照物业公司方面的表述,长期以来,物业公司都是无偿为水电气暖等企业向小区用户代收相关费用,虽然以前向用户开具的是不用交税的代理发票,但是还要赔进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损耗等费用。同时,水电气暖等企业只按总表向物业公司收总费,而物业公司收费时总会遇上有业主拒交费用和管网的“跑冒滴漏”,这中间的差额最后只能由物业公司来承担。

  那么,为什么这样的“赔本买卖”,各物业公司还坚持实行了那么长时间呢?

  在一次物业公司代表的聚会上,部分代表向记者透露了内情。大部分开发商在小区建设之初,水电气暖管网的户头都在开发商名下,而物业公司大多从属于开发商,由于开发商迫于水电气暖等垄断企业的压力,怕断水断电断气房子不好卖,只好“忍气吞声”接受“不平等条约”。水电气暖企业也习惯了直接向开发商的总户头收费并开具总发票,这样做,对水电气暖垄断企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能省去很多人力、物力、财力。也就是说,这一项“不平等条约”是小区的开发商方面造成的,然后又“转嫁”给了物业管理公司。

  长期以来,在开发商、物业公司和水电气暖企业之间就形成了这样一个奇怪的三角关系,物业公司一直夹在中间为其他两方的“遗留问题”埋单,成了“冤大头”。

  如何突破争执的瓶颈?

  这次风波凸现出来另外一个焦点问题也令大家为之关注,有专家认为,造成“不平等条约”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水电气暖四大企业的垄断地位?

  事件发生后,媒体在对争论进行报道的同时,也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思考。《中华工商时报》的一篇报道分析认为,这次郑州市物业罢收风波的深层次原因是水电气暖等企业,在由过去管理部门的身份转变为企业身份后,仍沿袭过去作为管理部门的“霸王习气”和“老爷作风”。反对垄断性特权、抵制“霸王条款”符合全体国民利益,因此物业的抵制是本能的经济行为,受难以为继的现实逼迫不得已而为之。

  《中国经济时报》在对此事报道中援引河南资深评论员盛大林的观点认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衔接”不到位是“物业罢收风波”的根源。

  打破垄断企业的行为,能否靠政府的力量来解决?在这篇题目为《政府该出手,缘何不出手?》的文章中,盛大林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无论水电气暖等单位处于垄断状态还是走上市场化,政府都有责任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的正常供应。因此,政府应当在这样的纠纷出现后,主动出面协调。这是因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居民的正常生活是政府的职责。如果出现了断水断电现象,无论什么原因,政府都难辞其咎。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确实需要一个过程。但就此次事件而言,实际上物业公司与四家企业是利益之争,解决这个争端并不是太难。作为四家垄断企业实际的“老板”,政府即使暂时还不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所属企业“出血”,至少也应该出面调解。(郑州晚报记者 尹海涛 黄达/文 马健 廖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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