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快评:只有节日才叫腐败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4: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毛飞 近日,辽宁出台新规定,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违规收送钱物;对在“两节”期间违规收送钱的,一律先行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12月22日《辽沈晚报》)
节日往往是腐败行为高发的特定时段,元旦春节尤其如此。有资料显示,受到法律惩处的落马贪官中,在春节期间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的比例占所有案例的31%。因此,每逢节假日临近,各地政府都会有严防节日腐败的禁令出台,这已为公众所司空见惯。 “节日腐败”并非新鲜事物,乃是千年传承而来的官场陋规。以清代为例,当时官场盛行的“节寿礼”就是“节日腐败”的标本;每逢春节、端午、中秋,外官向京官送钱送物、下级向上级送钱送物蔚然成风,这“三节”俨然成了大小官员中饱私囊、聚敛资财的佳期;久而久之,“节寿礼”由所谓陋规变为支配实际政治过程的一条官场潜规则。 现今,旧时的“皇冠”早已落地,但官场陋规却有死灰复燃之势,而且礼物的样式也不断翻新,“节日腐败”侵蚀着我们社会的肌体和风气。 昔日的王朝也曾试图对官场陋规痛下杀手,为消除节寿礼之类的潜规则,王朝的统治者们一方面大力宣传“文官不爱钱、武将不怕死”的正统官场意识形态,一方面出台各种法规禁令———看看《大清会典》、《大诰》等典籍,其中严禁官场陋规的官样文章都很漂亮———加强监督检查;然而最终的结果竟然都是王朝更替而陋规永存。 现今,综观各地治理节日腐败的措施,有些手法却也是历史旧迹的翻版。单以辽宁此次出台的禁令为例,其内容无非是呼吁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增加对节日腐败的处罚条款,重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这些防范惩治措施没有明显跃出传统治理模式。最后,大家看到的景象往往是:禁令措辞一年比一年严厉,节日腐败现象却屡禁不止,有关部门似乎陷入了“治理疲劳”,难以翻出什么行之有效的新招。 因此,要根除“节日腐败”,求助于传统的禁令远不如引入富有现代性的治理方法。我们不需要“雷声大、雨点小”的禁令,我们更需要官员财产公开、政府行为信息公开、新闻舆论监督等一系列制度的支持,我们更需要的是在公众监督下的透明而有力的执法执纪行动。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