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缴” 房主“闹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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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0:3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合肥杨女士的女儿购买了一套住房,可当她单方面在合同上签了字后,合同却又让开发商收了回去,这让她一家深感不解。合肥市12348称,此举存在法律漏洞。 房产公司要求购房者先在一式几份的购房合同上签字,然后房产公司统一收回盖上印章后,再统一到房产公司办理手续。杨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她手上只有一张开发商开具的收了40万元钱的收据,她们一家人非常担心这刚买的房子,生怕有个闪失。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房产公司。据一位女同志介绍,由于购房者比较多,所以公司要求购房者先单方面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后,再交开发商盖章,以防出现疏漏。 记者随后就此事向合肥市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一位同志说,虽然购房者手上握有对方开具的交款收据但收据上没有购房合同上的相关事宜。一旦开发商出现反悔,愿意退款而不愿意卖房,消费者的利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本报见习记者)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