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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准歧视体罚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0:5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中考或高考前让一些成绩较差的学生中止学业,以提高学校的升学率,这种情况今后将受到严惩——昨天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合肥市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辍学的规定》中规定,教师歧视后进生造成其辍学的,若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该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对学生应当
因材施教,对品行有缺陷、身体有残疾、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给予关心、帮助,不得歧视,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若学校工作人员违反这些规定,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目前存在的个别教师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后进生并人为迫使其中止学业的现象,是导致学生非正常辍学的一个重要原因。

  (本报记者 杨杰)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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