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提案须具备“五好”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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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2:51 京华时报 | ||||||||
作者: 赵升来源: 本报讯(记者赵升)昨天,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17次主席会议通过了《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提案的办法》。今后,市政协每年度评选优秀提案时有了细化的“尺子”,优秀提案须符合“五好”标准(见下表)。
市政协提案办副主任任英英介绍,与以前评选优秀提案不同的是,今后各承办单位对提案质量的评价以及市民网上评议提案的结果,都将作为政协评选优秀提案的参考。优秀提案的产生将采取有关方面推荐与提案委员会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从年度委员提案总数中选出5%评为优秀提案。优秀提案的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