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化公司涉嫌污染沱江 原老总李俭将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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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5:2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本报讯 继青白江区环保局原副局长宋世英等3人因沱江污染事件被起诉后,昨日记者获悉,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原老总李俭、原副总吴贵鑫以及原环保安全技术处处长何立光也已被起诉到锦江法院,并将于近期受审。 本月20日是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俭的54岁生日,但他至今仍被拘押在我省某看守所,原为青白江区人大代表的他在今年4月29日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刑拘,同一天被刑拘的还有该公司原副总经理吴贵鑫以及原环保安全技术处处长何立光。据了解,吴因病于今年9月中旬被取保候审,目前正在成都某医院住院治疗。 青白江区环保局原副局长宋世英等3人被起诉,涉嫌的罪名是环境监管失职罪。但是,李俭等3人涉嫌的却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锦江检察院经成都市检察院指定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 检方指控说,川化股份公司违反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7条、第8条的规定,在未报经省环保局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于今年2月11日对日产1000吨合成氨及氨加工装置增产技术改造工程进行投料试生产。试生产中,由于用于工艺冷凝液处理系统的气提塔不能正常运行,视镜的垫子刺漏,结果导致没有经过完全处理的含氨氮的工艺冷凝液直接排放。 除此外,川化股份公司在今年2月至3月期间,由于一化尿素车间、三胺一车间、三胺二车间的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转,结果导致高浓度氨氮废水直接外排。 检方分析说,正是这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川化排污沟排放水氨氮指标严重超过强制性国家环保标准,导致沱江干流在今年2月至4月期间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给成都、资阳等5市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和经济损失。 检方认为,李俭身为川化股份的总经理,对沱江污染事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吴身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日常生产和环保安全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因此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何身为公司环安处处长,未认真履行职责,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