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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上门服务休想通天然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5:32 天府早报

  金堂燃气公司收取炉具维修费,涉嫌强制消费遭查处

  早报讯(记者李正勇) 尽管住户的炉具、热水器本身具有一年的免费保修期限,然而燃气公司仍要住户缴纳炉具、热水器上门维修费、校表费等共计31元,否则就不给供气。记者昨(23)日获悉,金堂县燃气公司因不服成都市工商局对其“强制消费”和“不正当竞争”的认定,于21日提出听证申述。

  用户强制收维修费犯众怒

  今年3·15期间,消费者严先生等向金堂县工商局投诉,称金堂县燃气公司从2003年1月30日到2004年1月30日,不征求住户意见,强制向新入住户签发一年热水器、炉具保修单,由物管代收上门维修费、校表费等共计31元,而且不开发票。

  住户们反映,自己新买的炉具、热水器本身就有厂家的免费保修,根本不需要燃气公司的上门维修,不可思议的是在缴费后,燃气公司并没有到每家每户去“上门服务”。据金堂工商局调查,与严先生有相同遭遇的住户多达276户。

  调查涉嫌捆绑消费要处罚

  接到住户的投诉后,金堂工商局受成都市工商局委托,对燃气公司进行了调查。成都市工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指出,金堂县燃气公司违背用户自愿参加的原则,利用其独占地位先后强制“金堂县现代房地产开发公司”、“成都市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其开发的“雅阁园”、“现代名城”和“金水苑”开通天然气时,收取用气许可证同时一并加收炉具上门维修费等费用31元。房产开发商先向燃气公司垫缴上述费用后,后向住户收取,共计6624元。

  工商局认为,燃气公司违背用户自愿原则,强制用户缴纳新购燃气炉具、热水器上门维修服务费属于不必要服务。其行为构成了公用企业强制交易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处相应罚款。

  申辩用户信赖“专业维修”

  金堂县天然气公司办公室主任唐仕荣称,向住户收取相关费用是房产开发商物管的行为,并非燃气公司行为,公司已经于21日正式向工商部门提出了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燃气公司没有违背用户自愿原则收取相关费用,是用户信赖燃气公司的专业维修。

  但唐仕荣也表示,公司在收取了上门维修费用后,的确有用户一年内根本没有得到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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