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取乐沙区小青年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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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6:0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文钊)为寻求刺激,耍得无聊的小青年竟邀约到游戏厅放火取乐。昨天,嫌犯曹某、胡某因涉嫌纵火罪,被沙区检察院批捕。 曹某17岁,10月22日晚突发奇想:放把火玩玩。他用矿泉水瓶装上汽油,放在一游戏厅窗户上点燃,引得游戏厅大乱。次日,曹向朋友胡某等人吹嘘“成功的快感”,遂相约再放火。当晚,他们先后用汽油点燃某游戏厅大门和一所学校保安室,两天后又放了两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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