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救助期是个“坎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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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7:23 齐鲁晚报 | ||||||||
“自去年8月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流浪乞讨人员必须有明确的救助要求,救助管理部门不能强行实施救助,但主动来求助的流浪汉很少,没有乞讨行为的却占了8成以上。”济南市救助管理站的有关负责人表述了这样的事实。 据救助站工作人员分析,新规定的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救助对象进到救助站后,站方都要想方设法地与其亲属联系,并为无力支付交通费的受助人员提供车票帮其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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