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犯不听警告可当场击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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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8:13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杭州讯 前日,浙江省公安厅召开通报会,对浙江省全面打击街面“两抢”即抢劫抢夺犯罪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据统计,12月1日以来,该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两抢”犯罪嫌疑人905名,摧毁“两抢”团伙112个425人,破获“两抢”案件1957起,其中飞车抢夺案件745起,尾随银行存取人抢夺、抢劫案件24起,缴获被盗抢机动车1865辆。 今年111月份以来,该省共立“两抢”犯罪案件38414起,同比增加了9464起。到12月
记者还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公安厅正在加强与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法律适用问题。 据透露,依据相关规定,人民警察在遭遇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等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下,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依法使用武器予以制止,直至将犯罪嫌疑人击毙。(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