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问题食品最高奖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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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8:15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昨天,由南京市计委牵头,联合10部门,将建立放心食品有奖举报制度,并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全市试行。举报人只要打一个电话,由菜篮子工程办公室接受投诉,再转交给相应的职能部门。 据介绍,有奖举报分为四个有功奖励等级,最高奖励款额为2万元。举报范围
举报种类暂定粮油、肉类、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卤菜、水产品、酒、盐、醋、酱油、水发制品等13类与市民消费密切相关的主、副食品。举报内容: (1)无证照生产、加工、销售;(2)掺杂使假、制假售假; (3)非法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化学添加物等食品非法生产、加工行为; (4)食品加工场地环境、卫生状况恶劣,存有重大安全隐患。 (5)非法交易、违规经营,以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行为。受理办法: 由该市计委、财政、工商、卫生、质监、商贸、农林、粮食、盐务等部门联合建立市放心食品有奖举报中心。举报中心设在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 受理举报的时间暂定为正常工作时间。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传真或书面向举报中心进行食品安全举报。举报电话:84452694,传真:84456784,邮寄地址:网巾市14号,邮编:210018。 举报中心为举报人保密。奖励办法: 经有关部门查处,能够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没款项的,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每案罚没收入总额的5%—4%、4%—3%、3%—2%、2%—1%比例,对举报者予以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款额为2万元。奖励款待查处结案后,由查处罚没单位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兑现到举报者本人。 经有关部门查处,举报情况属实,对当事人无法实施罚没款项的,按照举报有功等级以及视事件对社会危害性或影响面大小,对举报者分别一次性给予800元—1000元、500元—800元、200元—500元、100元—200元奖励。奖励款待查处结案后,由举报受理单位负责兑现到举报者本人。 对同一内容多人举报的,一经查实,对第一举报人按上述规定给予奖励,对其他举报人酌情给予奖励或表扬。 作者:杨俊 金磊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