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完善土地执法监察 中国将设国家土地总督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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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8:3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4日电人民日报消息,记者从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获悉,中国将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向地方派驻土地督察专员,以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制。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说,此举旨在落实今年10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已明确的一系列深化土地改革的重要措施。
他说,中国还将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省长责任制,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违法违规责令限期整改办法。同时,还将实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新的收缴办法,新的不欠,2003年拖欠的要追缴。 李元要求各地,抓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土地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制度。在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等方面,抓好试点工作,同时抓紧研究出台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于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