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导演“带罪立功”法院细查恶徒难逃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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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9:04 桂龙新闻网 | ||||||||
两个月前,玉林市第一看守所死刑犯梁波基在即将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时,突然大喊:“我有重要线索举报,我要带罪立功……”事情突变,法院决定对他暂缓执行死刑。但经过2个月的反复调查,确认梁所举报的内容不属实,其并无立功表现。 12月21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再次下达死刑令,对其执行死刑。
2001年6月23日晚上,李某与其女友到玉林城区文化广场一茶座饮茶,结账时与黄某等人发生争吵和推搡。李随后纠集了梁波基及另外4人对黄某进行报复,梁波基和另外两人用刀捅中黄某胸、腹等部位。去年7月15日,梁波基等人将被害人邓某打倒在地,又持刀朝邓某连捅数刀,随后和同伙驾车逃离现场,邓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玉林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3年时间里,梁波基共参与伤害案4起,致2人死亡,依法应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年10月21日,经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并下达后死刑令后,玉林市中院决定将梁波基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当日上午,法官们来到玉林市第一看守所,准备将梁押赴刑场,在这生死攸关的一刻,梁波基突然虚晃一招,大喊:”我有重要线索举报!我要带罪立功……”见此情况,临场监督的检察官们果断提出暂缓执行建议,玉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钟超兴等人当即现场讨论,并将情况向上级法院反映。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作出撤销对罪犯梁波基执行死刑的裁定,暂缓执行,等待复核结果。梁波基暂且“捡”回一条性命。 据查,梁波基向看守所递交了有关他人重大犯罪事实的检举材料,随后递交到公安机关侦查。“枪下留人”后,鉴于检举揭发的事实可能导致法院对梁波基进行改判,玉林市有关部门对检察机关的建议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重新进行研究和侦查,最后确认梁波基检举他人的材料不属实。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后,也认定梁波基举报确为不实,并无立功表现,原审判决事实清楚,维持原判。 12月21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次下达死刑令,对梁波基执行死刑。 (王克础) 来源:南国早报 责编:金秀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