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政府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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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9:1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李刚殷通讯员胡大淼高海伟)浙江省杭州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近日召开第七次联席会议,代市长孙忠焕等市领导与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财政局、工商局、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了工会反映的工资等一些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并取得共识。 杭州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说,据对500家不同类型企业工资分配情况进行问卷调查显示
调查分析,目前职工对企业工资分配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是:经营者与劳动者收入差距过大;一些企业包括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的支付标准;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岗位(工种)指导工资没有贯彻;服装业、建筑业普遍存在计件工资单价偏低的现象,有的企业还以计件工资冲抵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 对此,杭州市总工会建议市政府制定《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程序、内容及企业方的责任等,以实现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或相应)增长。 代市长孙忠焕表示,政府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监控指导力度,规范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坚决制止、纠正、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对一些屡教不改、严重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要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要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职工民主参与企业工资分配的权利,形成企业工资协商共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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