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设立困难劳模救助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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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9:1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王贵元通讯员吴志军)从明年1月1日起,秦皇岛市困难劳模救助将有稳定的资金保障。困难劳模救助金纳入市总工会和市财政预算,每年由市总工会和市财政各注入10万元资金的《秦皇岛市职工劳动模范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近日出台。 《办法》规定困难劳模救助金发放对象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月人均工资的;本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生活困难的;本人或本人抚养、赡养的直系亲属患病造成生活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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