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投毒相要挟 男子勒索被判 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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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9:55 每日新报 | ||||||||
张北刘辰张旭 新报讯【记者张北通讯员刘辰张旭】前天下午,本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对本报曾连续报道的“爆炸投毒相要挟狂言尽放勒索百万巨款”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33岁的被告人尤胜海是安徽省南陵县人,仅有小学文化,1996年曾因盗窃罪、抢劫罪被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997年因在服刑期间犯脱逃罪加刑 3年,于 2003年 10月28日刑满释放。今年6月21日,被告人尤胜海分别寄信给本市河东区华昌街沃尔玛超市和十一经路家世界超市,均以要在超市内遥控引爆电子雷管为由,分别索要人民币10万元及8.5万元。当天,被告人还寄信给天津市开发区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以要在该公司产品内注射氰化钾等剧毒药品为由,索要人民币10万元。经查,同年6月16日中午被告人同样以在该公司产品中注射氰化钾等剧毒药品为由,寄信给济南市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青岛市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徐州市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市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索要人民币5万元、10万元、 5万元及 55万元。案发后,经被害人报案,被告人于今年 7月 1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尤胜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企业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刑满释放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做出如上判决。 被告人:“我很后悔” 身材矮小的尤胜海站在法庭上显得毫不起眼,而正是此人用八封恐吓信编织自己的发财美梦,最终把自己推到了被告席上。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结果,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出狱后四处打散工,一直找不到能干长的活儿,后来有老乡介绍我来天津打工,我因为手头拮据,很想尽快发财,于是就想按这个法儿骗钱。为了防止被发现,我用在温州做的假身份证申请银行账号,然后四处流窜寻找作案目标,我还按饮料瓶上的地址寄信,我以为只是写几封恐吓信,能敲诈来钱最好,没有人上当就罢了,我从没想过要真的采取什么爆炸、投毒的行动,所以根本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本来以为今年可以回家陪父母过年了,这下又完了,我很后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