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达”老总欺骗购物兼投资者被判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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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0:17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济南12月23日讯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检察院获悉,轰动省城的全省最大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最近由槐荫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山东世达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2年8月,济南世达百货部推出一种全新的销售兼投资模式,购物以每份200元为一个销售单位,多买不限,所有货款在66天内分三次全部返还,并有12%的增值。但是商品也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2年11月至2003年7月,李明等5名被告对外宣称世达公司兴办了养殖基地、工艺美术厂、保建品厂3家实体,共计吸收客户存款84215172.5元,案发前返还客户本金及利息36819427.3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李明等人处追回现金和银行存款42982063.95元、美元166元及价值197973元的汽车、空调、微机等物品。 该案另外四名被告人“世达”副总经理赵学冬、李英国、孙重生、李兴国分别被判有期徒刑5年、2年、2年缓刑2年、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分别被处罚金10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据悉,公安机关将依据判决对参与交款人员按比例发还吸收的存款。(张环泽朱卫红) | ||||||||